“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街,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林雪河说。
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
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
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
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
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他问陆崇,“所以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不是人?”
“……”
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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