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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 大唐诡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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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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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暂时中止就认为结案因此郑兴朋将此案定为乙类,表示日后还要再回顾查看,找出任何可能隐藏起的线索。

    李好问看过这份案卷,苦苦思索了良久,也没有半点头绪,只能让万年县的人再去查那周贤的下落,并告知两县,日后再有发现长安城中有人放生鱼脍、鱼羹、鱼豆腐一概先报到诡务司来。

    最后余下的,就是当初那份仅仅是让他触摸一下便受到暴击,直接晕去的甲类案件。

    李好问是不敢再读那份案卷了。但那桩案子是屈突宜与郑兴朋一起经手的,案卷的内容(除批注外)也是屈突宜所写,因此这位记性很不错的中年主簿现在还记得其中的内容。

    级别:甲类

    案由:杀人夺法器案。

    一位名叫鸿波的道人,过分炫耀导致法器被人觊觎,最后被人夺去法器,而他本人也不幸毙命。

    按照屈突宜的说法,案情本身不复杂,如果被夺的不是法器,那就是一件普通的炫富夺产案。考虑到那件法器可能是上古时期遗留的神物,再考虑到凶手还未落网,失物尚未追回,因此郑兴朋将此案定为甲类。

    听屈突宜将此案复述一遍,李好问在口中重复死者的名字:鸿波?鸿波道人?这岂不是和大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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