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散的血腥味。
手抵在他凑过来的脸上,声音被他吞吃得破碎,“唔……不、要。”
她都等他一天了,就等着他带她去医院。
一直追着不情不愿的舌头缠吮,吻到余暮已经开始不耐烦拽掉他好几根头发,薛谨禾才终于起身。
把她从床上抱了起来,轻松俯身勾起地上的拖鞋。
这是降温换季余暮新买的毛绒拖鞋,很丑的大嘴鱼拖鞋。
本来她买的不是这个款式,是一双有两条很大的白绒绒耳朵垂在地上的拖鞋。
薛谨禾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生物,狗不狗兔不兔的,余暮说了一次名字他没记住,他只知道每次看她穿这双拖鞋“哒哒哒”的下楼梯,两个大耳朵跟着步子乱甩,他就悬着心生怕她一脚踩到那个碍事的耳朵一头栽到地上去。
他明里暗里哄她换个没什么安全隐患的拖鞋,还反过来被嫌弃了一顿,后来他干脆就不给她穿这个鞋走路的机会,在家基本走到哪抱到哪。
烦得余暮最后妥协了,不情不愿地换了现在的丑鱼拖鞋。
……
墨迹了半天出门的时候天色都黑了,两人到医院的时候,负责虾米的值班医护正在给她饲管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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