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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珠(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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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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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酒店包了两晚,然后她拎着小包闲逛在纽约街头,两天里,她放任自己迷失在这篇钢铁森林中,她对着地图看到了华尔街的那只铜牛,坐着观光梯爬到帝国大厦最高处俯瞰。

    那一刻,明珠突然觉得比起找到宋长清,看到她从未见过的风景似乎更有趣。

    兰城和纽约一般大,大到仅仅从城西到城东就要花一个多小时;可兰城又很小,不然为什么她从美国回来后,身边的人都要眼含惋惜地看她,仿佛她是八零年代的新戏剧里的弃妇,再不敢提起她这段感情的一切相关讯息。

    明珠自诩十分配合她们的畅想,于是回来后她交往的所有新人,无一例外,都与那个不能宣之于口的男人七八分相似。

    终于,没人再明目张胆地当面惋惜她“被抛弃”。

    明珠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很久,最后用手指轻轻抹掉唇周因为吃喝蹭花的唇彩。

    整理完毕后,推开连门都要镶金的厕所大门,甩了甩酸痛的手腕往宴会厅走去,刚一转角有个落地窗,烟草味逐渐钻入鼻腔。

    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倚在窗边,指尖猩红湮灭。

    整座酒店都在追求欧洲中世纪的复古,走廊昏暗,落地窗巴洛克的彩色玻璃在晚上和普通玻璃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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