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下,关节部被揍得瘀斑青紫,其耐打程度虽远不及破窑大战时的半神,但也够我喝上一壶的。这种可怕且迅捷的对手,若合林锐与范胖这对绝配组合,以三人之力方能彻底粉碎。好在天鹅绒被我吞了,每当她下死手时,都会在体内凝聚起黑气,将之格挡开。正因为此,我才能活到现在。
「妈的,你就不能快些死么?到底要坚持到什么时候?害得老娘得不停擦拭地板!」每一回到点休整,她开始端着水桶清洗四周,我问她为何要做无用功,不久后又会搞得满地狼藉。勿忘我答血污这类东西,不及时抹除,会渗透到柚木地板底下,条子上门办案用UV管一照就会发现痕跡,且自己也头昏眼花容易忽略细节,所以才需不停收拾,免得暴露马脚。
「比起当初的傻妞,你要经打得多啊,早知这样我应该抓你才是呢。她才挨了一点点打,就开始磕头求饶,鼻涕眼泪糊一脸,要多丑陋有多丑陋。」弥利耶累得气喘吁吁,一屁股坐倒在地,从所剩无几的烟盒里取了两支烟点燃,塞到我嘴里一棵,自言自语起来。
勿忘我做这一套戏无疑就是为了杀人取乐,但她的行为模式实在叫人叵测,似乎是等待某件事的成型,并不急于夺人性命,那会是什么呢?正在思虑这些,就听见她在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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