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窝案(某黄窝案)(171-175)(第16/60页)
济,和她曾经的繁荣。
这不是笑话吗?我们再退一步,就算毁了一个城市的经济,甚至毁了这个城市;我们如果能从中吸取血的教训,亡羊补牢,也算说得过去。
可惜,就连这么个吸取教训的工作也没有人做。
一个市长,如果你把你的城市的经济从你接手时的一片繁荣搞到鸟不拉屎的境地,不但应该撤职,恐怕枪毙了都不为过。
但是他却一点事情都没有。
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照样当官。
为什么呢?因为人家说了,扫黄不是市长做的了主的,是上面硬性压下来的。
上面狗屁不懂,但是他的命令你必须执行。
人家市长,市委书记当时便把这种危险委婉的说出来了。
但是上面不听。
不是不为,是不可为。
你现在把人家当罪魁祸首,是不是有点不讲道理?是不是有点太缺德?那上面的那个人是否会受到处罚呢?更不会了!人家在中央坐着,地方经济不行了怎么能到中央找替罪羊呢!让你扫黄!又没让你扫经济!地方的经济搞砸了,你们地方领导不受处罚,反倒找中央的麻烦,到哪也说不过去啊!照这样的话,以后无论哪个地方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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