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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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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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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胡话呢?早黄了。”

    “没说胡话。”

    我帮她把头发裹起来,带她到窗口,那里能看到当年的金帛大酒店,它后来变成了一个民营饭店,倒闭了,再后来成了一家影楼,又倒闭了……

    “我把它租下来了。”我说:“你女儿,现在是那里的老板了。”

    ——

    经过多方的比较后,我终究决定放弃在奉城开公司了。

    原因也很简单,成本高,而且建筑公司呈饱和的状态。

    世界就是那么残酷,环境好的地方,其实根本什么都不缺,可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是纷纷涌向那里。

    而那些真正缺乏资源的地方,人却越来越少。

    当然我也没有怀揣着多么崇高的目标,我只是觉得,如果我能在我们老家,以最专业的水准把公司做起来,那么哪怕只有一个项目,我也能吞掉一块肉。

    而不是跟一百个人,抢十个项目。

    而选择金帛酒店,其实还是个挺意外的事情,程厦的妈妈曾经是那里的经理,杀害她的人,也是当年金帛酒店的服务员。

    程厦为了查明当年的真相,调查了很久,顺带也查清楚了金帛酒店那错综复杂的债务状况,这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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