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都暧昧不清,艾伦听不到自己被唤作什么,只知道有一腔如火的热情嵌在胸中,取代了心脏,随着女孩的呼唤跳跃,令他飘飘欲仙,不知归路。
他无师自通地理解了,那就是书上所说的,人类嘴里谈论的,爱。
扑通,扑通。
炽烈的,澎湃的爱意,直到梦境消散,也仍在胸腔中跳动。
艾伦按着胸口,怔怔地盯着天花板。
或许是因为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心中不舍,才总是做奇怪的梦吧,他想。
明明他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去面对莱斯。
更不会对什么东西产生“爱意”。
艾伦七十岁了,来到迦南的王都已是第十年。
他很喜欢这座城市,气候宜人,生活方便,最重要的是,这里距魔族领地极远。十年来,他没有遇到过一次刺杀,平静的生活令他的身手和心灵都迟钝了下来,他甚至会经常性地误以为自己也是人类中的一员。
如果可能的话,他很愿意继续住下去,永远住下去……
如果他没有听到左邻右舍的窃窃私语。
——住在西边房子里的那位小兄弟也不知道是怎么保养的,你是没看到啊,他十年前长什么样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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