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腿,脚只是脚,而孩子还是孩子。
「一般般吧,」
我嘴硬,「也就那样。」
「去你的,」
老娘把脚抽走了,顺便踹了一下我的膝盖,「跟你爸一个德行!」
母亲脚上的艳丽,后来没有维持多久。
她抹指甲油,是为了那坡跟凉鞋,她的脚趾会露在外面。
可父亲的不乐意写在脸上,他说指甲太艳的女人总给他很坏的印象。
父亲当年从一个小村落考进北京,碰见了来自上海的母亲,一个家境优越的女孩。
他一直很自卑。
母亲不是一个传统女人,自已的身体向来自已做主。
但脚趾甲的事,父亲是少有地纠结。
母亲无暇为他那点自卑新争吵,很快,她的脚回归了朴实。
而我呢,我是头一次那样握住女人的赤足。
那温软的触感伴随了初中生的我很有一段时间。
当时我已学会很多,念头起来时,就靠它来发泄。
而利用母亲的代价,便是深深的罪恶感。
我以为那样的自已,已经足够为人不齿。
更不要提比我还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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