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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罗马当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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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罗马当奴隶主(3)(第16/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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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解主母的袍子,他完全有理由这么激动。

    众所周知,孩子的身份是跟随母亲的。

    主人和女奴生下的孩子还是奴隶。

    母亲和莎拉便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希拉与塞娜则是父亲和莎拉的孩子,她们与基利安、索菲娅也是同父异母的孩子,但因为她们的母亲是奴隶身份,所以从小便是兄妹俩的侍女。

    可惜希拉去年死于难产,她的死是这个血脉单薄家庭的重大损失,旁系血脉也是血脉。

    主母与奴隶生下的孩子却是自由的公民。

    所以主母为奴隶产子是继给与自由的最高奖励。

    如果主人家够富有还给与孩子一点继承权的话,这份奖励甚至比给与奴隶自由高。

    主母为少数十分重要的男奴隶产子,在贵族里也不算稀罕事。

    事实上,这种孩子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他们是自由民,可以自主地与人签约、交易,其次他们与家主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对家族的忠诚度高。

    可以委以重任,作为代理人经营产业或从事放贷。

    如果哥哥基利安有这样的同母异父兄弟,去锡拉库萨这样富有危险的长途旅行,是不可能让他这个家族长子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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