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总比半生不熟要好嘛~」
「好吧,也对。」
晴香参加的是戏剧社,据说是因为离婚的母亲以前是演员(虽然好像不红就是了),她受到潜移默化而喜欢戏剧。
根据当事人的说法,她只是「没天分又爱凑热闹」。
然而就我参观时看到的,那个即使汗湿的头发沾上脸颊,也还是目光炯炯地专新练习的晴香,先不论她演技是好是坏,那样的热情很显然地,不是『凑热闹』三个字能涵括的。
也因为这样,我最喜欢听晴香聊社团的话题。
全力以赴的人,看起来总是灿烂夺目。
而如果那个人是可爱的女朋友,就更不用说了。
只要是晴香说的话,不管是什么我都有兴趣。
只要跟晴香在一起,想聊多久就能聊多久。
我想与她分享的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时间总是比话题更早耗尽。
但──唯独今天不太一样。
随著脚步接近校门,两人的交谈也自然而然地减少。
接著,来到校门前的我们不发一语……停下脚步。
──昨天,两人约定了一件特别的事。
而校门就是那个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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