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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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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3)(第9/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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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与长袜简单大方,均为浓厚的、看不到肤色的纯色,示意她并不承担侍寝工作。

    方才我见到的绫香小姐,她虽然身着大礼服而不是小礼服,但也只是在礼仪和配饰上有更为严苛得多的要求,颜色语言并无二致。

    绫香小姐的大礼服以白色基调为主、黑色基调为辅,示意她仍为少女;手套与长袜均刺绣繁复且通透异常,示意她承担侍寝工作。

    紫苏小姐已婚并育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丈夫是莫家旗下公司的一般社员。

    对她而言女仆只是一份薪金福利异常满意、辛苦但工时很短的工作,并不需要踏入莫家生活的深水区。

    「罪人莫馨,莫家家主大人莫尊与莫家家主已故之妻莫清之女、莫家长女。因犯有不可原谅的弥天大罪,被家主大人施加无期限的流放命令和处分命令。在两则命令生效期间被家主大人施加『调整』与『拘束』,成绩优秀。

    承蒙家主大人垂怜,流放命令得以撤销,先今归来等待家主大人的惩罚。」

    我郑重宣告。

    「馨小姐请回吧,家主大人不会见你的。」

    紫苏小姐冷冷地告诉我。

    这番话在我的意识海洋中掀起了一阵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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