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可太少了。
巫士良料不到会有这幺一天,战斗竟能攫去他全副的注意力,胜过两名风姿各妍、且高潮余韵未褪的赤裸尤物。
陆明矶和方骸血的修为胜他太多,血骷髅也在他之上,无论枪对掌或掌对掌,这两场交手他都没看出太多门道,只凭本能便觉惊险万状,头皮发麻。
眼花缭乱间忽生一念:要留陆明矶一命,又忌惮他的武功,为何不替那厮种上新珠?种得新珠,便不能反抗血骷髅,那种痛苦莫说亲身体验,便看旁人被炮制一回都能肝胆俱裂,从此老老实实,绝无贰新。
能用在“烟山十鼍龙”等匪类身上,堂堂渔阳武林第一人的爱徒、威震三郡的“金罗汉”陆明矶,难道不配一枚新珠?
疑窦丛生之际,场中战况已然数变。
陆明矶乱掌击退方骸血,似占上风,突然凝力不发,全神戒备,明眼人都看得出他状况极糟,随时可能倒下。
踌躇是有理由的,盖因方骸血的模样太过诡异,连陆明矶都有些傻眼,不敢冒进。
苍白青年浑身殷红如血,不住爆出炒豆似的喀喇响,似发于骨胳间,与在梅花林那时一模一样。
由于方骸血未着寸缕,这回巫士良看得清清楚楚,他肌
-->>(第11/1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