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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小姐与珍女的交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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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小姐与珍女的交差点】(第55/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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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系四年级,二条彩姬

    上述人员经本人同意,以金岳依织珍女的身份,按照以下条款生活。

    所谓珍女,是指完全服从金岳依织,赌上自己的人生让金岳依织快乐的存在。

    0XX年6月1日

    第一条,二条彩姬在任何时候,必须绝对服从金岳依织的命令

    第二条,二条彩姬在今后的学院生活中,必须骑儿童脚踏车上学放学

    第三条,二条彩姬今后在校内行走时,必须以半蹲用双手比耶的姿势像螃蟹

    一样走路

    第四条,二条彩姬在和校内人士交谈的时候,在一连串的对话结束时要一边

    说着「这就是珍女的宿命!科马内奇!」一边全力科马内奇

    第五条,二条彩姬每天课程结束后,必须徒手清洁A栋厕所的所有马桶

    第六条,二条彩姬必须在一周内离开现有住所,住在租金不超过3万日元的

    公寓里

    第七条,二条彩姬未经金岳依织许可,不得使用父母给的任何款项,要以打

    工为生

    第八条,二条彩姬必须对金岳依织诚实地说出所有的事情,不得隐瞒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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