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女犯艳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女犯艳艳(5-6)(第16/2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品案,并且是此案重要证人为由,提请Z城看守所给秦艳艳解除戒具,转移至单人监舍羁押。

    但是警方认为尽管王其富是毒枭,诱骗和陷害艳艳,其罪当殊,也应通过法律宣判。

    秦艳艳刺杀毒枭,虽然是为了拒绝贩毒,毕竟属故意杀人,因此检察院仍会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秦艳艳。

    得知警方的态度后,我找到「三家村」

    大伯和Z城晚报主编聂先生,叙述了艳艳的遭遇和目前的处境,他们听后都义形于色,「三家村」

    犹为激愤:「这样的好姑娘,蒙此冤屈,神人共愤!」

    聂主编深思良久:「我想我们先给她找一个律师,为她辩护,一审倘能轻判,这是我们大家希望看到的结局。如果量刑不当,艳艳可提起上诉,我们一面在媒体披露案件的原委,唤起社会各界人士的良知,从舆论上给艳艳支持。一面请求法律界的权威主持公道,争取二审轻判。」

    聂主编不愧是多年主持大报工作的智者,他的意见既合情合理又考虑周详,我完全赞同聂主编的见解。

    他还推荐Z城晚报的法律顾问岳律师担当艳艳的辩护律师,并为我引见了这位律师。

    岳律师是Z城的名律师,有很高的声

-->>(第16/2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