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舞厅。
彼时舞厅已不像八十年代那样稀缺,大量的社会闲散人员支撑起了这一特殊产业。
之所以说它特殊,并不是对喜欢跳舞的人们的歪曲。
而是在那个年代,人们已经开始挖掘这一公共场所潜在的商业价值,尤其是女人们。
九十年代初的那些下岗职工里,就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有姿色的女人走进了舞厅,开始以陪舞的方式赚钱来贴补家用。
一元钱一曲,万般无奈,仅仅为了煳口。
白天,男人出去想办法赚一点小钱,女人在家守着,到晚饭结束,就颠倒过来。
街上常见一群自行车大队,蹬车的是丈夫,后架上坐着妻子,目的都是统一的——舞厅。
女人们进去后,男人们就三三两两的在舞厅旁边的小胡同里或蹲或坐,抽劣质香烟,等着妻子「下班」。
这个过程往往是沉闷的,少有交流。
那时去舞厅陪舞,尽管只是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正常的跳舞,就已经触及了人们心里的底限。
但社会不安定,天黑后抢劫和强奸时常发生,尽管自己妻子做的是「抬不起头的事」,也必须等到舞厅散场后亲自接回家里。
然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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