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村民前来,共同见证,他有后了。
他对这个半路儿子很器重,当成了继承人来培养,出门总带着他,带他认识村中的各路重要人物。
而在家里,就收拾了前院最大的那间房子,给他住着。
又吩咐了我伺候他,给他送一日三餐。
就这样,我和他熟络了。
我慢慢的留意到,他似乎总是有意疏远莘长征。
我是不解的,莘长征这般器重他,为何他不识好歹呢?不过,我无意于掺和。
直到后来,一个偶然的发现,让我胸中那颗龌龊下流的心,蠢蠢欲动,萌生了个极其恶劣的想法。
那天,他在粪坑边上撒尿,我就瞧见了,他胯间那根鸡鸡,又粗大又粉嫩。
粗大,是赶得上莘长征的那个粗大。
粉嫩,是年少娇嫩的肉色,非常好看,比莘长征的老鸡巴漂亮多了。
我当时一看,就心痒了,就忍不住想,如果让他那鸡鸡去伺候妈妈、顺玲,绝对是一件妙事……这想法一出,我就忍不住暗骂自己下贱,看见漂亮的大鸡鸡,第一个想法居然是想让妈妈、顺玲去用小穴裹……算了,这也怪不得我,要怪就怪莘长征不争气,他那大鸡巴的性能,日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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