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走远了,就受不了了。
至于下山,就甭想了。
基于上述的种种理由,所以我就提了,下半辈子就留在这儿算了。
顺玲和妈妈都是无可奈何,只能默认了。
唉,我本就在留下和下山之间犹豫不决。
早知结果如此,我就不该下山了,白白瘸了一条腿,倒霉催的。
罢了,也懒得去怨恨莘长征了,就这样吧。
……。
妈妈同意是同意了,但只同意我留下,而不同意我做奴才。
奴才毕竟是卑微的贱种,妈妈不忍心那样折辱我。
所以,妈妈就哀求了莘长征,让他收我做继子。
莘长征勉强答应了,但也强调了,「继子」是要干活的,更没有其它优待。
实际上就只是叫作「继子」的奴才。
就算如此,妈妈也认为比单纯的奴才要好得多。
于是,接下来,就是认亲仪式了,用三字形容,穷讲究。
我要从大门口,每三步一跪、每九步一叩的,走过前院,进入正厅。
在这厅上,老爷莘长征和主母妈妈,各自坐在供桌前的两张交椅上。
那两
-->>(第34/7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