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取出人五脏,断首分尸血淋淋;李氏谋夫死得苦,城中那个不知闻。
话说行刑之人闻得炮响,举尖刀横裂犯妇眉上之皮,引之下而覆其目;次割双乳,先剜去奶头,方才割下丢于案板之上;又次割双臂、双股,然各仅一裂其肤,非断之而坠也,每十刀一歇,一吆喝。
法场上面,那片声音,犹如人山人海相似,一刀一吼,声震九天。
李氏口塞木丸,呼号不得,只得宛转哀啼。
割了足有一个时辰,已至体无余脔,方才开膛出其脏腑,以毕其命。
终则斩脰,取首献监刑者前。
只见那首级上面血泪斑斑,监斩官以朱笔点之,刑事毕矣。
剐了一百二十块共计,尸骸推倒,分段支解。
那些看的男女,见李氏吃剐碎尸,无不失色惊畏。
监斩官令将淫妇尸首号令三日,回衙覆命。
其时李绍儒听得女儿要剐,来到市曹上,指望见一面。
待赶到法场,业已决过,但见一个荆条框子,上面插着个招子,就见里面有胳膊、有腿,首级悬于高杆,鲜血淋漓。
李绍儒一见,魂不赴体,折身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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