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防卫开火命令。
通常警察遭到持械、持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攻击,或多人围攻等严重暴力攻击,危及民警、治安辅助人员及其他公民生命安全的,都可对其还击或开枪击杀,因为这有法可依。
但是,军队呢?这是在国内啊,他们是来救灾的,又不是来打仗的。被病变的行尸攻击,在没得到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认对方为无意识病人,还是嗜血病变体之前,谁敢胡乱开枪?真当这是什么丧尸影视剧,随随便便就能消灭对方,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吗?谁敢开这第一枪?!
所以,当时在街道上就出现了无比怪诞的一幕,开枪射击的战斗主力,居然是武警和特警,疏散群众的反而是正规部队,只有少数战士手持防暴盾牌和钢叉协同防守。
等到总前委的开火命令下达,部队已经付出了不小的伤亡。尤其当受伤的士兵感染病变后,陡然暴起扑向救治他的医护人员或战友疯狂撕咬,那一天士气的损伤是触目惊心的。
不愿再回想那段痛苦的记忆,陈旅长双手搓了搓脸,又接过勤务兵递来的湿毛巾擦了一把,他走到指挥室一侧推开窗户,让外面的风吹进来,消解一下内心的烦闷。此时天色已经擦黑了,今天只来得及送走第一批群众,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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