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爷两手摊,脸无辜。
“你……”夹杂怒火,齐齐涌,小郡两翻,晕了过去……注:正文万千多字,备注史料多些,家选择观看。
1、赐兴王祐杬近湖淤千百顷,户部尚书周经等执奏前项土其住种之千百余户,世为业,虽起科,然藉此以贴税役,若归王府必怨尤,今宜从轻每亩徵杂粮升,岁计千百石,以补岁支不之数。
命与王管业。
经等复奏市井小虽物之微夺,彼与此尚忿争,况世守之业乎!且王府军校倚势侵,轻则迫逃移,重则激他变,乞将前每岁所徵杂粮以千石输府,则皇仁两淂之矣。
曰业已赐王矣,姑已之。
经等复奏近湖淤自朝廷视之甚轻,自视之甚重,若尽属王府则照亩收租,此潦收之何以能给!虎狼军校苦加追责或怒不能供纳,必自佃,又将驱其夺其产,今湖广襄阳安陆方贼昼劫掠,正与淤相接,此等愚既无常产,衣食所迫亦必肯为沟之瘠也,乞俯从臣等之议。
仍命依前旨行。
(《明孝宗实录》)2、嘉靖年,安陆州知州王槐奏言:安陆乃皇龙飞之,宜复其,而恩所加尤宜先,于藩邸佃户查庄田税银亩分,倍田,佃户重困,今宜视田起科,仍留勿输,以供享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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