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她也没带手机,那应该不是打的,而是坐了谁的车,问题是她们联谊的地点,向明初开始仔细回想庄眉的话。
记起来了!万和街!向明初一屁股骑上电瓶车,一熘烟地往目的地开起。
现在去找可能也找不到,毕竟一条街那么大,也没具体地址,但向明初只想马上见到庄眉然后跟她当面说声对不起。
向明初第二次觉得这台电驴真的太慢了,第一次是他今晚赶回家的时候。
他恨不得现在骑得电驴变成哈雷摩托或者赤兔马,然后速度飙升到一百二十迈。
也许变成哈利波特的火箭扫帚也不错,直接飞上天也不用担心堵车,向明初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油门拧到底,穿梭在车水马龙间。
到达万和街后,他沿着路边踱了几个来回,仔细看着路边的店铺,企图从中找到什么跟联谊有关的信息,找了很久也没收获。
他不死心,顺着路边继续开。
突然,街边那头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走得很慢,是那么孤独,向明初浑身一震,就像溺水的鱼看见水那样,拼了命地赶过去。
····
时间回到现在。
庄眉侧坐在向明初车后背,向明初载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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