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地低着头站到角落里。
他们一个个的之所以没了气焰,不为别的,就因为我是个警察,而他们都是特勤。
——按照两党和解之后的法律,政治性质和特殊性质企业型的党团会社,可以拥有自己的持械保卫部门,如果可以通过一定标准的审批拿到执照,还可以持枪。
但这些保卫部门,第一不属于公务、政府单位,他们的雇员也不能算是公职人员,即便是像他们这样跟着蔡励晟混的蓝党特勤保镖、或者跟在杨君实身边的红党政保警卫,也都不能跟警检法情安这些公务人员平起平坐,只属于「政党团体雇员」;第二,如果在缺乏证据、或「末具备法律定义」的防护条件下,对公务人员和无辜公民进行袭击,那么他们将受到的法律惩罚,将是普通公民的二倍。
比如之前在警局门口进行示威、并对女警们进行袭击和性骚扰的那些恶徒们,依照法律,两天前终于被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而今天这些对我出手的特勤保镖们如果被我起诉,那他们就得在篱笆子里待上二十年左右,且蓝党党部还得为此上缴一笔巨额罚款给省警察厅。
当然,对于他们来说,最麻烦的还不是打官司、坐牢和罚款,而是就在Y省大选造势这个节骨眼上,如果蓝党特勤保
-->>(第23/9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