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后者,那么凶徒是为了抢劫而顺便奸杀?还是为了强奸而顺便抢劫?来,大家综合一下手上的资料。
」警长不愧是警长,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色不改气不喘。
警员甲:「被害人是金融大亨钟肃的第二任老婆孙碧妮,二十九岁,曾经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
案发地点是在钟家半山的别墅,案发时钟肃出差在外,前妻生的女儿钟慧在校内宿,还有一个养子钟松并不住在该别墅。
昨晚佣人刚好放假,也就是说,当时除了孙碧妮之外,别墅里没有人。
如果凶徒是有预谋的话,昨晚是一个非常好的作案机会。
」警员乙:「孙碧妮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致命伤是小腹所中一刀,凶器应该是一把水果刀,在现场已经找到,没有发现可疑指纹。
除了被猥亵、强奸时受到的侵犯之外,死者身上没有其他伤痕。
死者体内没有发现男性分泌物,估计凶徒作案时是戴了安全套的。
另外案发现场发现了大量杂乱的鞋印,是来自一种大号的运动鞋,应该是凶手留下的,估计凶手是一名身高一米八五以上的强壮男人。
」警员丙:「根据初步调查,孙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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